外贸平台  /  问答 / 反倾销税的征收条件是什么?

反倾销税的征收条件是什么?

fochier分类:问答来源:贸管家

根据《反倾销守则》,征收反倾销税需要满足三个必要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倾销存在,也就是进口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的行为。第二个条件是倾销对进口国国内某项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者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严重阻碍。第三个条件是倾销进口商品与所称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确定某进口商品符合被征反倾销税的条件后,所征的税额不得超过经调查确认的倾销差额,即正常价格与出口价格的差额。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也不得超过为抵销倾销所造成的损害必需的期限。

如果被指控倾销其产品的出口商愿意做出“价格承诺”,即愿意修改其产品的出口价格或停止低价出口倾销的做法,进口国有关部门在认为这种方法足以消除其倾销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时,可以暂停或终止对该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不予以征收反倾销税。

需要注意的是,这三种正常价格的确定方法仅适用于来自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对于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由于其价格并非由竞争状态下的供求关系所决定,因此,西方国家选用替代国价格,即以一个属于市场经济的第三国所生产的相似产品的成本或出售的价格作为基础,来确定其正常价格。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邮箱联系我们删除!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