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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人才培养迎来新变化,国家职业分类调整完善会展职业工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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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柱之一,也是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会展人才培养的主要渠道包括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近十年来,我国会展人才培养与多元评价体系发生了重要变化,为行业从业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

一方面,在学历教育方面,我国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有130所高职院校开设了149个“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点,37所高职院校开设了39个“展示艺术设计”专业点。在普通本科教育领域,2003年以来的20年中,教育部一共审批或备案了147个会展本科专业点,其中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点143个,交叉学科会展专业点4个。由于学科调整与专业变革,先后有19所高校撤销或停招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上述学历教育会展人才培养较有效的满足了会展行业人才的储备需求。

另一方面,在职业培训方面,根据2022年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也指出: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举措。

近十年来,我国会展人才职业培训与多元评价体系发生了重要变化:

首先,国家职业分类调整完善会展职业工种体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202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简称《大典》)。2022年版大典在保持八大类职业类别不变的情况下,净增了158个新的职业,现在职业数达到了1639个。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建议的新职业“会展服务师”和新工种“会展场馆管理师”“会议接待服务师”,经评审纳入2022年版《大典》,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会展行业的会展服务、场馆管理、接待服务等从业群体的职业身份问题,从而增强了会展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

其次,政府部门改革创新多元技能人才评价方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将原来的职业资格评价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两类技能人才评价方式调整为职业资格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三类评价方式。其中,职业资格评价是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准入类职业技能,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活动。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依据国家颁布的考核规范,对劳动者某一专项职业技能进行的客观评价鉴定,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该证书是劳动者能够熟练掌握并应用某项实用职业技能的证明,表明劳动者具备了从事某职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工作能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政府部门对有认定意愿且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用人单位(指使用各类技能劳动者的企事业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指以人才评价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对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经备案认可的《大典》第三、四、五、六大类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开展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活动的认定工作。实行“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社会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最后,社会化职业培训与评价丰富会展人才供给。由于《大典》里规定的会展职业和工种,均不属于准入类职业,这为行业组织、事业单位等开展社会化的会展职业培训与评价提供了空间,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如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和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培训中心分别以标准化和国际化为特色,发挥优势,推动组织会展职业培训与评价。

总之,我国会展人才培养与多元评价体系在不断完善和创新中,为推动会展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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